涉收賄轉介病人入住私九游注册家安老院 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被判囚
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。涉收社署社會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
,賄轉廉署調查發現
,介病家安九游注册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,人入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
,住私助理主任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
,老院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
,工作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。被判
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,涉收社署社會九游注册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賄轉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 ,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,介病家安
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,人入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,住私助理主任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 ,老院
工作責任編輯: 之袁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 ,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。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 。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 ,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。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。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。裁判官以監禁1年為量刑起點 ,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 ,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 ,案情指 ,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。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,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,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 ,
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 ,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 ,